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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摇中车位被另售 向开发商索赔

2014年03月17日 09:3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李女士购新房后参与摇号购买所在小区车位,在交纳10万元诚意金按序选择车位后,又被告知选好的车位已另售他人,且车位均已售罄。李女士认为开发商一车位卖二主,于是将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定金等共计16.6万元并给付利息。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李女士诉称,她于去年3月购买了位于常营乡东方华庭小区内的一套房屋。12月初,她接到通知称小区车位的比例是1:2,平均两户一个车位,共199个车位,需提前交纳10万元诚意金才能参与车位摇号。此后,她到售楼处交纳了诚意金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去年12月19日晚上6点,李女士参与现场摇号并填写了认购申请单,按排序号码选车位。开发商安排5人一组选车位,轮到其选位时只剩下一个车位,销售人员给她的认购申请单上贴上了该车位号的标签,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了“诚意金转定金,定金不退”的印章。因查看车位图后,担心车辆难以停入车位,李女士特意在销售顾问徐某的陪同下现场查看了车位,并尝试停车。

  李女士说,后来她回到售楼处继续办理交费手续,徐某称财务部快下班了,让次日早上办理交费手续。第二天,她却被电话告知该车位前一天晚上已被其他业主认购,小区车位均已售罄。李女士认为,她按照摇号排序合理取得了车位,且10万元诚意金已经在12月19日晚转为定金,双方合同关系及定金约定已经成立,然而开发商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车位二卖,构成严重违约且存在重大过错,故诉至法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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