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成立纪检监察机关监委会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者和监督者,如何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惠州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创新干部监督的新机制、新途径。昨日,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下称“监委会”)正式成立。监委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社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组织调研、调查评议、建言献策、组织检查、开展暗访、调查了解等。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委员可直接向惠州市市纪委、市监察局主要领导报告。
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称,监委会要着力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开展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纪执法情况以及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抓住“四风”问题这个关键和要害,抓住社会和群众的关注点和聚焦点。
监委会成员分别从惠州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员,以及纪检监察系统中邀请聘任。其中纪检监察系统外部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监委会两年一届。委员享有依照规定程序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参加调研、监督检查、暗访等多项权利,同时也有积极参加监督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对重大事项予以保密等多项义务。此外,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利益。(记者/罗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