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公布20处违建 限业主5日内自行拆除
2014年03月25日 11:2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继本月7日拆除4458平方米21处违建(本报3月8日A5版曾报道)后,昨日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再次公布了辖区内20处违法建筑物,拟于近日予以强制拆除。
据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本月21日,该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20处违法建筑物(清单见下表)。目前,这些违建责令改正期限已届满,该局现予以催告,要求当事人今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如果“两违”当事人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该局辖区城管执法中队提出陈述与申辩。逾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违”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福州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今年起,我市将用3年时间开展“两违”(即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每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