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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公司微博交由别人打理 图片侵权自己吃官司

2014年03月27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3月27日电(记者 何蒋勇)微博营销,是前两年很热门的词语。百度百科是这么定义微博营销的——以微博作为营销平台,每一个听众(粉丝)都是潜在营销对象。但网络这柄双刃剑,运用得不好,也极易伤及自身。宁波某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就是个例子,他们的微博营销就给自己惹了麻烦。

  去年底,医药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得知公司的官方微博侵权了。原告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公司),他们起诉医药公司的新浪官方微博在没有得到华盖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基于商业目的擅自使用了19张华盖公司拥有著作财产权的摄影作品,侵害了华盖公司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华盖公司在通过公证方式保全证据后,与医药公司沟通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医药公司支付赔偿金76000元,律师费5000元。

  庭审时,医药公司直喊冤枉,认为某文化传播公司才应该是本案的真正被告。医药公司称,他们把官方微博的注册、运营和日常维护全权委托给了某文化传播公司,华盖公司所指侵权的图片是由该文化传播公司发布出去的,他们并不知情。为此,医药公司还向法庭提交了当初和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的微博营销合同书。

  华盖公司则表示,微博当中出现的不管文字还是图象,均可显示微博的实际使用方和受益方是医药公司,所以被告理应是医药公司。

  医药公司把自家的官方微博完全交由别人去运营维护,没对内容进行审核的行为已经够马虎。而法官在查看这份微博营销合同书时发现,其中有这么一条内容:“甲方(医药公司)必须保证微博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文化传播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案子最终由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了结,医药公司赔偿华盖公司经济损失25000元,华盖公司放弃追究医药公司的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日益发达,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案子也随之增多,不少公民和企业著作权意识淡薄是惹上此类官司的主要原因。本案被告某医药公司的遭遇,值得所有开通了官方微博的企业借鉴,不管是自己管理还是委托别人管理,企业都应切实负起对发布的每一条微博的审查、把关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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