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表兄妹登记结婚17年生两孩子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2014年03月28日 09:4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20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一起近亲结婚的婚姻纠纷案作出判决,虽然双方已结婚17年并生育了两个女儿,但法院还是依法判决车某与张某的婚姻无效。

  近亲结婚法律规定婚姻无效

  车某生父与张某生母系同胞姐弟,车某和张某恋爱后共同生活,于1996年11月7日登记结婚,1996年11月14日生育长女大张,2005年9月7日生育次女小张。今年2月28日,车某以和张某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有法律明文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其与张某的婚姻无效,并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在庭审中,张某对车某要求宣告双方的婚姻属无效婚姻不理解,认为都结婚17年了,孩子生了2个,怎么就无效了呢?江阳区法院通滩法庭承办法官颜永春将法律条文拿给被告看,并给他仔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结婚双方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以及第十条第(二)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的规定,应当依法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明白法理后,张某对宣告双方的婚姻属无效婚姻无意见。随后,江阳区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通知婚姻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的发生是由于双方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缺乏基本了解造成的。

  江阳区法院已于3月20日将该生效判决书寄给了江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

  (泸州新闻网肖则兰马东烈记者陈明蓉)

【编辑:王珊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