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抢麦克风将被害人捅死获刑
2014年03月28日 10:07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我有自首情节,今天在法庭上,我对自己所犯罪行深刻忏悔,对被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3月27日,站在兰州中院审判庭上的陈斌(化名)说。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陈斌家住西固区,2010年7月21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2年12月29日刑满释放。2013年8月27日晚,陈斌与表姐等人相约前往庄浪西路某餐吧饮酒,期间偶遇同在该餐吧饮酒的被害人王某、赵某,遂前往二人所在的包厢一同饮酒。28日零时40分左右,赵某因向陈斌索要话筒遭拒,愤怒之下就拿起桌上的空啤酒瓶砸向陈斌头部,致其头部受伤。随后,陈斌与赵某厮打在一起,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赵某,混乱中王某也被捅,并当场死亡,而赵某属轻微伤。之后,陈斌离开该餐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斌持刀捅刺他人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严惩。(记者许沛洁)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