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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并用铁锤砸伤乞讨老人 获刑11年

2014年03月28日 10:5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86岁的老人露宿在人行天桥上,其存放在被子里的钱竟被人偷走;78岁的哑巴老人,靠乞讨为生,却两次被人抢走现金共计400元。记者昨日从罗湖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抢劫、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

  据介绍,被告人吴某自2013年8月起,多次于凌晨时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公园一带,对路边乞讨人员实施盗窃、抢劫。据了解,这些乞讨人员多为老弱病残,没有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辛苦乞讨的钱被抢走。吴某先后4次在洪湖公园门前的人行天桥上,盗走86岁老人陆某存放在被子里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00余元。

  时隔几日,吴某又到上述地点,见78岁的哑巴老人王某在乞讨,遂上前强行抢走老人的背包,并将包内现金140元拿走。几天后,吴某又在相同地点用暴力抢劫老人背包内现金260元。因老人在被抢时用木棍反击,吴某为报复老人,在离开现场后,又返回天桥使用铁锤砸伤老人头部。经鉴定,老人左顶部颅骨凹陷性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

  2013年9月初,吴某又在上述天桥,使用木棍殴打被害人陆某的头部,并当场抢走其现金220元。

  截至案发,被告人吴某共盗窃4次,抢劫3次,故意伤害1次,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其恶劣的行为已达到抢劫情节严重的标准。最终,罗湖区法院采纳罗湖检察院量刑,对被告人吴某判处11年有期徒刑。(记者/张仁望 通讯员/马雪艳)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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