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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丈母娘“打嘴仗”引婚姻危机 小伙起诉离婚

2014年04月01日 11:04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小于和妻子闹离婚,但他的理由很“特殊”:“我对女方没意见,对她妈很有意见!”这是咋回事呢?

  32岁的小于是河北人,职高毕业后就在宁波讨生活,打工收入也较低。

  5年前,小于参加了一个集体相亲活动,认识了比其小3岁的宁波人蒋小姐。相貌堂堂、做事又细心的他,博得女方好感。两人很快确定了关系。

  但蒋小姐的母亲王阿姨却反对两人交往。她认为小于文化程度低,收入又不高,各方面配不上自己女儿。但架不住蒋小姐喜欢,王阿姨最终接受了这个女婿。

  2010年底,两人结婚了。婚房是蒋小姐家出钱购买的。王阿姨经常拿此事数落女婿“没用”,小于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因手头确实没钱,只能忍气吞声。

  2012年,小于心一横,向亲戚朋友借钱开了一家洗车店。肯吃苦的他将店经营得有声有色,当年就赚了不少钱。

  有了钱,小于在家里的“腰板”也挺了起来,敢和岳母顶嘴了。而王阿姨因以前数落女婿习惯了,仍时不时挑刺。两人经常为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蒋小姐惨作“夹心饼干”,却无可奈何。

  去年,夫妻俩生下孩子,但丈母娘和女婿之间的矛盾却升级了。今年3月,小于忍无可忍,向江东法院起诉离婚。

  调解时,他告诉法官:“她妈老是动不动说我没文化!我的确不懂带小孩,但用得着拿我没文化说事吗!”蒋小姐一直皱着眉头,没怎么说话。但王阿姨发了一肚子牢骚:“年轻人这么没规矩,我说说他,他居然还敢骂我!”

  两人一直针尖对麦芒,不肯罢休。但法官见夫妻双方其实还有感情,于是驳回了小于的诉求。判决后,法官再次劝说王阿姨,俗话说爱屋及乌,女儿爱的人,即便她不喜欢,也应该多包容,更何况夫妻俩还有了孩子。最后,王阿姨的神情有些松动,不过嘴上仍不服软:“大不了我不管了……”(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栋)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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