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行办理业务称少收1万元 告储户不当得利败诉

2014年04月10日 2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4月10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张茹颖)浙江台州仙居县一银行工作人员在为一储户办理存款业务后,发现收到的现金少了1万元,事后向储户讨要,却遭到了否认。银行方面认为内由于重复点钞出现了失误,储户却说不排除银行工作人员私藏了这1万元,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

  2012年12月12日,徐先生到仙居县一银行柜台办理两笔现金存款业务,一笔为77600元的填单业务,另一笔为35000元的免单业务。收钱、点钞、盖章……这是每个银行工作人员都烂熟于心的业务,前后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办理完毕。工作人员陈某向徐先生开具了112600元的存单,双方都没有异议。徐先生离开后,陈某照常投入工作。

  直到当天下午盘库时,陈某才发现当日的资金款项少了1万元,惊出了一身冷汗!不巧的是,那天营业厅里的监控设备损坏,事后花了很长时间才修复了部分录像资料。从录像资料、点钞机点钞记录单来看,银行方面认为是徐先生的存款业务出了差错,其中一叠1万元钞票被工作人员重复点钞了两遍,因此误认为收了112600元。

  2012年12月15日,银行工作人员找到了徐先生,希望他能归还少存的1万元钱。“怎么可能?我从家里点好112600元带到银行的。”徐先生笃定地说自己并没有少存钱。即使看了监控录像,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2014年2月17日,银行以不当得利将徐先生告上了法庭。

  庭审现场,银行出具了数段监控录像和点钞机的点钞记录单,以证明在徐先生办理业务的时间内,点钞机有效点钞数为1026张100元面值人民币,即银行只收到现金102600元。但是经过了修复的录像资料,部分图像出现蓝屏,时间上也不完全连贯,尤其是银行认为有一叠1万元重复点钞了两遍,其同步的录像资料缺失了部分资料。

  徐先生答辩认为,银行提供的录像不完整,断断续续,怀疑有剪辑处理过。“点钞机记录即便是真实的,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未将其中的1万元放入点钞机内点钞呢?就不能是他自己拿走了吗?”

  综合银行提供的证据和徐先生的质证,法院认为监控录像缺乏完整性,部分录像模糊,无法全面反映当时存款的全貌,故对该证据不予认定。点钞机的点钞记录单也正如徐先生的答辩所言,不能说明徐先生提供的就是102600元。银行不能证明己方受损,他方为此得利,因此,2014年4月8日,仙居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不当得利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