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应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 重大贪腐案应保留死刑
2014年04月15日 16:4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日前撰文称,我国短期内废除死刑不现实,应相对减少死刑的适用。在非暴力犯罪里,除考虑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和毒品犯罪保留死刑外,其他非暴力犯罪都应逐步废除死刑。
陈光中说,上述两类犯罪保留死刑,有利于对国家和公民利益的保护。
一是贪污受贿腐败案件,一些非常重大的、贪腐金额极大的腐败案件,还是应判处犯罪者死刑。
二是毒品犯罪,有的毒品犯罪非常暴力,对国家和民众的健康损害很大,应对那些巨额贩毒的“毒枭”适用死刑。
除了上述两种犯罪外,其他的非暴力犯罪都应取消死刑,对犯罪的控制、社会的稳定不能依靠死刑,而要靠综合治理。(记者 汪红)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