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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超八成交通事故由交通违法引起

2014年04月18日 13: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江门共发生一般以上(含)道路交通事故700宗,造成69人死亡,8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3万多元,未发生3人或3 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与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上升6.2%,死亡人数下降11.5%,受伤人数上升4%,经济损失上升23.3%。统计显示,交通事故中,交通违法是“第一杀手”。

  据对一季度交通事故成因进行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不按规定让行、违法道路行驶等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述九类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6%。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郑锦春、简励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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