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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买分卖分”现象浮起的背后

2014年04月22日 11:07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新京报》报道,“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已一年有余,仍有部分驾照“分虫”,隐藏在北京各交通执法站附近,伺机揽客买分卖分,赚取非法暴利。甚至有“分虫”称,交规越严格,他们的利润就越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因为重新学习、考试既耗费时间和精力,又耗费金钱,而且在越来越严的交规下,要想轻松过关也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相比买分销分只耗费金钱来说,后者还是会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于是便成就了“买分”市场。而对于那些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来说,经受不住“每年都有12分不卖就浪费了”的利益诱惑,“卖分”市场自然形成。

  针对“买分卖分”现象,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违法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打击非法中介,遏制“买分卖分”现象。

  “买分卖分”已形成了一个灰色利益链,这条利益链显然不可能只有“买分”和“卖分”双方就能形成。“分虫”也承认,如果在执法站没有内部关系,非本人根本无法办理。卖分的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并且一口认定违法当事人是自己,这是在“买分卖分”现象中对新规定所作的变通,这种变通之所以可行,归根到底还是来自于监控技术上的漏洞。如果没有技术上的原因,执法者在销分时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就不能排除他们与“分虫”内外勾结、利益均沾、以权谋私的嫌疑。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制度再严,只要仍有空可钻,那就不能称之为一个健全的制度。“买分卖分”现象之所以出现,除了很多车主的违法记录照片中驾驶员拍得不够清楚这种监控技术上存在漏洞外,“分虫”们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规避风险。值得注意的还有一个现实情况,就是针对驾照分数的买卖行为双方都涉嫌违法的行为,可追溯的法律中没有相应法律条款对此有专门的规定,所以公安机关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来处理,给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增加了难度。

  法律条款上的缺失,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技术设备上的漏洞,内部管理上的缺位,共同成为“分虫”们得以逍遥存活的“利器”。既然原因是错综复杂的,那么就要出一套“组合拳”才能彻底“拆招”。否则,“买分卖分”现象不可能绝迹。违法者没有得到该有的惩罚,必定会为今后埋下隐患,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道路行车安全。 宋 华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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