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被判赔6.5万元心不甘 将赔款换成一箱零钱
“钱都在这个箱子里,你们点一下。”前两天,石某扛着一箱钱,来到绍兴新昌法院,说是要支付官司赔偿款。打开箱子时,法官一下愣住了:里面都是1元、5元、10元、20元的零钞,还有不少5角硬币。
46岁的石某,新昌本地人,是个包工头。2013年2月2日,石某手下的工人王某在一家化工公司进行施工时受伤了,治疗费花3万余元,后经鉴定机构鉴定,王某已构成十级伤残。之后,王某将石某和化工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14万余元。
经新昌法院王法官反复做起当事人的工作,终于在今年2月达成调解协议,除石某为王某已垫付的医疗款项外,由石某再另行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6.5万元,于今年4月17日前付清。
但谁也没料到的是,4月16日下午,石某会扛着一个大箱子来到法院。
“这里就是6.5万元钱,钱我是分文不少他,但你们让王某自己来数!”法官看了一眼就震惊了:箱子里装得满满的,除了面值五元、十元的崭新纸币,还有一叠叠整齐未拆封的5角、1元的硬币。
“你确定这是来付钱的吗?”王法官有些惊讶地问道。
“对,我要让王某自己来数。数清楚,6.5万元我不会少他一分的!”石某气冲冲地说道,自己故意从两家银行换来这些零钞,用来支付赔偿款。
要数清楚这堆钱,怕是不容易,如果把王某叫来数,而石某正带着情绪,肯定会引发矛盾。
于是,王法官决定一面联系银行,一面再向石某做工作:“案件已经调解了,当初你也是同意了的。换位思考一下,王某毕竟是受伤了,如果受损失的是你自己,你会怎么想……”
经过一番劝解,石某心态也缓和了很多,承认自己是在气头上才做出这样的事。最终,在两名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终于将这堆小山一样的零钱清理完。法官联系王某,大家一起到银行兑换整钞后,将赔偿款交到了王某手中。(通讯员 新轩 本报记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