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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商场如厕摔伤死亡 家属状告物业公司索赔

2014年04月30日 11:18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4月17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如厕摔伤死亡案。去年5月份,在南宁市新朝阳商业广场二楼的一间男厕卡间里,34岁的河南荥阳男子张某摔倒在卡间门口处,因后脑着地,造成颅脑损伤,两耳出血。去年7月3日,张某在被送回老家后不治身亡。张某的家人将新朝阳商业广场的物业公司——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简称珠江物业南宁分公司)及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珠江物业)告上法庭。

  回放 男子商场如厕摔倒重伤

  从2011年开始,张某携妻儿在广西经营搅拌机销售业务。去年5月7日下午3时许,张某和朋友吴某逛街路过新朝阳商业广场时,进二楼厕所方便。吴某方便完,听到一声异响,看见张某面朝上倒在卡间门口处,其裤子拉链拉了一半,双拳紧握,当时已没有意识。吴某称,当时张某倒地的卡间地板上都是水,厕门外地板上也有很多水。

  120将张某送医院急救,重型颅脑损伤、心律失常、急性胰腺炎、两肺炎症、纵膈气肿,张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因无法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张某的家人于6月29日专门包一辆中巴,将张某送回荥阳老家。7月3日,张某在荥阳当地不治身亡。

  张某在南宁住院期间已花费37.6万多元,加上其他相应花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合计100万元。

  张某的家人认为,张某在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的经营场所逛街上厕所,因厕所地面湿滑导致意外摔倒致死,是珠江物业南宁分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认为该公司和张某双方应各负一半责任。

  争议1

  地滑摔倒还是急病发作

  法庭上张某一方律师举证说,保险公司的勘查记录显示:当时卫生间地滑,地上有积水,还有滑痕,认为当时卫生间是不安全的。两家公司的委托律师则提出,张某的病例显示其患有胰腺炎,胰腺炎病人是不能大量喝酒的,否则不会出现一系列病症甚至死亡,而且卫生间墙壁上挂有蓝色的地滑警示标志。故认为张某死亡是由于醉酒及本身患有急病所致。

  争议2

  各项赔偿数额该如何计算

  当天庭审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原告诉讼请求的各项赔偿数额该如何计算和划分。张某一方的律师举证后认为,此事产生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合理支出、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精神损害赔偿等合计应达1007601.8元,原、被告双方的责任按五五开的比例算比较公平合理,故由珠江物业赔偿经济损失503800.9元。两家公司的委托律师则提出,医院记录显示,张某同时患有各种疾病,如果这些原本就带有的疾病医疗机构也一起治疗了,则费用应该扣除;从南宁出院送回荥阳的包车费没有看到张某一方提供票据;此外,两公司对张某一方提出的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也不认可。

  当日,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作出宣判。(荥阳播报 张浩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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