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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主立法的杭州实践值得推广

2014年04月30日 13:24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历时两年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在本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创造了多项纪录: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首次实行三审制和隔次审议、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

  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大门、接地气、听民声、纳民意,先后有5000余名市民参与修法。修订期间,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先后在多个区、县召开了7个座谈会,在物业管理小区召开了12个座谈会,召开了基层法院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加上立法听证会征集到的各方意见,共梳理出249条意见。比如群租问题,是听证会的一大焦点。有的人认为,群租影响小区环境,又带来安全隐患,应立法禁止。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群租减轻了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成本,不能一刀切。还有人认为,群租不需要立法来规范。对每一条意见,杭州市人大都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

  新时期的立法工作,将致力于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升级版,而提高立法质量、实现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是关键所在。

  立法就是打造关好权力的笼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为群众提供的保障公民权益的公共产品。这个笼子是否牢靠、这道防线是否坚固,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和公信力。立法质量的衡量标准主要是:确立的制度是否符合实际、符合国情社情;规定是否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规定是否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各项法律之间是否相衔接、相协调;法律规范是否处理好了权利义务关系等。

  为了确保立法质量,就应像杭州此次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一样,重视法律草案表决前评估。这是开门立法的创新实践,通过关口前移,有助于实现科学立法。原则上每一部法律法规出台前均应接受表决前评估,都应当过这道“质检关”。需要指出的是,表决前评估不宜让立法部门唱主角,而应当让第三方的民间团体和民间人士唱主角,这样才会更加客观真实。评估论证会最重要的是确定与会人选,只有找对人,才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对法律草案的意见。评估论证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草案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法律实施的效益与成本进行分析,包括对拟立法规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预测和分析,以及对其立法成本、宣教成本、执法成本、守法成本的预测和分析。

  杭州此次立法所做的一系列民意测评,可以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中推广。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民意测评的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工作定量化、精细化和指标化。可以将相关经验吸纳进立法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刘武俊)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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