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吸毒致幻放火受重伤 法官上门开庭

2014年05月12日 18: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5月12日电(谢盼盼 张磊磊 高贝)吸毒之后产生幻觉,打开煤气瓶点燃导致火灾,不仅自身严重烧伤,也构成了放火罪。5月12日,浙江台州路桥法院的承办法官将审判庭移至被告人李林家中,审理了此案。

  李林,快到了不惑之年。但其已有十几年的吸毒史,也经常在吸毒之后产生幻觉。早在2003年,李林就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三个月,2010年又被强制戒毒两年,2013年他被责令社区康复三年。

  2013年10月10日下午3点左右,李林吸毒后再次产生幻觉,幻想有人要来抓他,于是从楼下搬来煤气瓶,搬进自己六楼的房间内打开,然后手持打火机不断打火以阻止他人进入其房间。

  一边是“噗噗”往外冒的煤气,一边是亲戚朋友急切的劝导,但李林还是执意要阻止任何人进入房间。

  3点40分左右,煤气瓶最终被点燃发生爆炸,并引发了火灾。火灾造成其本人全身90%以上面积烧伤,房间内电视机、空调等财物全部被烧毁。由于消防队员灭火及时,火灾未造成更大范围的损失。

  当法官们来到李林家中时,他已被家人搀扶至客厅,斜靠在沙发上。如今的他,手脚都还无法伸直,吃饭、穿衣、上厕所等简单的事情都要在家人照顾下才能完成。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也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吸毒给其身心造成了无法愈合的创伤,也给其家庭带来了负担。

  最后,李林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李林情绪稳定,当法官把判决书给他时,他还连声说“谢谢。”

  法官留意了李林的手,新的肉正在长出来,“打心眼里,我希望通过此事,李林可以彻底告别毒品,重获新生。”(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