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商户销售间谍专用器材被判刑一年
2014年05月21日 09:56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5月20日,电子器材店老板王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被城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王某在西北电子商贸城一楼经营一家“永盛电子”。2013年8月,王某听说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利润可观,就在未办理证照的情况下网购进货,开始出售窃听、窃照器和定位仪。9月25日,王某以200元的价格向马某出售了一个汽车钥匙形状的微型多功能摄录机,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王某店内查获尚未售出的GSM全球通定位器、钮扣式摄录DV等器材共35件。经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这些均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通讯员 彭维萍 记者 许沛洁)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