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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花甲父母大山深处赶到杭州看儿子被拒门外

2014年05月23日 13:18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淳安山区一对年过花甲的夫妻,日前将在杭定居的长子告到江干法院笕桥法庭,要求儿子承担赡养费、医疗护理费,并要求判决长子每年至少两次回家探望父母。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最引人关注的是,“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陈大伯和余大妈分别66岁和64岁,有长子、长女和次子。老人身体都不大好,看病几乎自费,生活拮据。长女已出嫁,农村生活的次子照顾两位并承担部分赡养费,但力不从心。两老省吃俭用供长子上大学,长子在杭工作并定居,但结婚后,对父母不闻不问。父母到杭州看望,长子也拒之门外。

  两老要求长子在内的三子女承担每月赡养费1900元,以及医疗费等2.36万元,并要求法院判令长子每年两次探望并陪伴父母。

  “其实开始,两位老人只希望长子能常给他们打打电话。”提供法律援助的沈律师说,笕桥法庭还曾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一见面就互相指责。

  沈律师说,长子结婚后一直和老人有矛盾,特别是大儿媳和公婆间矛盾很深,多年来,矛盾一直无法调和,老人所在村和社区都介入调解过,但一直没有结果。

  法院调解这天,两位老人和大儿子到场,大儿媳没来。两位老人说,主要还是希望长子回来看看他们,至于赡养费,该怎么付,就怎么付。

  “是你们对我不好啊!” 在两位老人说长子从来不回家看望他们时,儿子生硬地回应说。老人开始说儿媳不好时,长子帮着儿媳说话。

  由于诉前调解没有结果,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案。(通讯员 辛成 记者 陈洋根)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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