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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现象大量存在

2014年05月29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目前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刻不容缓。

  肖玮说,全国有未成年人3亿多人。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目前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刻不容缓。

  肖玮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执法办案工作领域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全过程。基于对孩子的爱,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基于责任,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肖玮表示,近年来最高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少捕慎诉,注重感化帮教,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效果逐步显现。据统计,近年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数量以及占全部犯罪的比例明显下降,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和起诉率较2008年分别下降了5.31个百分点和1.73个百分点,2013年较2012年又分别下降了7.72个百分点和1.42个百分点。未成年重新犯罪人数也在逐年递减,2013年较2008年下降了29.6%,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及时帮教重新回归社会。

  二、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指导处,专门负责指导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807个,占总数的22.5%。目前,高检院正在着手制定以办案质量和帮教效果为核心,涵盖少捕慎诉、落实特殊制度、帮教挽救、开展犯罪预防等内容的符合未检工作特点的考评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三、促进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肖玮说,各地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有关社会力量的联系配合,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形成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

  一是,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配套诉讼衔接机制和工作体系,如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分案起诉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

  二是,深入开展创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积极推进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动走入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采取担任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教育。

  三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积极提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加强与综治、教育、关工委、共青团、社会工作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和衔接,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防控和教育挽救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四、打防并举,加强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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