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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次区域毒品形势生变 各国将加强情报和行动合作

2014年05月29日 16: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马学玲)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29日表示,当前,东亚次区域毒品形势发生新的变化,比如罂粟复种、合成毒品问题日趋严重、毒品与其它跨国犯罪活动关系日益紧密等,为此,各方要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情报、行动等方面的合作,并重点加强源头治理。

  5月28日至29日,2014年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方高官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和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的代表及专家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东亚次区域毒情生变:罂粟复种 合成毒品问题日趋严重

  刘跃进在会上表示,21年来,面对毒情形势变化及外部捐资起伏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MOU机制始终有效运转,有力推动了次区域禁毒合作,提升了各国禁毒能力,减少了毒品对次区域国家和人民的危害。

  “当前,本区域毒品形势发生新的变化,MOU各方要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加强伙伴关系,为机制的长期、健康发展注入鲜活的力量。” 刘跃进说。

  刘跃进会后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进一步指出,“应该说,该区域毒情形势在不断变化,有些领域在好转,有些领域则有所恶化,总的来说,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严峻。”

  针对当前本地区罂粟复种、合成毒品问题日趋严重、毒品与其它跨国犯罪活动关系日益紧密等新的毒品形势,本次高官会议研究讨论了《次区域行动计划》新发展方向及资金筹集具体措施,修改了工作计划并确定次区域优先实施项目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是中国大幅增加对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捐款后首次MOU较高级别会议,对确定MOU机制未来走向、推动本区域多边禁毒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将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情报和行动方面合作

  作为本地区最重要的多边禁毒合作机制,MOU机制也是世界上较早成立的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次区域行动计划》则是世界上第一个次区域禁毒合作行动计划。

  早在1993年,为在“金三角”地区及周边国家之间开展更加有效的禁毒国际合作,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2002年改组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共同签署了禁毒谅解备忘录(MOU)。1995年,柬埔寨、越南也签约加入这一禁毒合作机制。

  “多年来,本地区各国在缉毒执法、替代发展、人员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被誉为国际禁毒合作的典范。在MOU机制下,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国联合破获多起跨国毒品大案,有力遏制了本地区跨国毒品犯罪。”刘跃进说。

  会上,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区域禁毒新形势下,本地区国家应坚定信心,进一步密切伙伴关系,创新合作机制,同心协力加大内外筹资力度,保障MOU机制健康发展。

  刘跃进认为,各国应在情报和行动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并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具体来讲,就是种植罂粟要逐年尽快减少,毒品生产加工要进一步打击,生产量也要降下来,此外,本地区对毒品的需求也要尽快降下来。”

  湄公河惨案启示:应进一步加强情报互通和执法合作

  作为“10·5”湄公河惨案侦办专案组的负责人,刘跃进在当日的会上也被问及相关问题。2011年10月5日,13名中国船员惨遭杀害,湄公河“黄金水道”被迫关闭,震惊世界。

  在刘跃进看来,此案的成功破获,主要有三方面经验,一是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不破此案并不收兵的决心;二是参加侦破此案的公安民警英勇、顽强、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及与糯康犯罪集团斗智斗勇的高超智慧和侦查谋略;三是老、缅、泰三国政府和警方的通力配合、协助与支持。

  “这对湄公河流域各国如何进一步加强合作打击犯罪,也提供了很多宝贵经验。”刘跃进指出,一个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本区域国家今后应进一步加强联系、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够有效打击毒品及其他犯罪,维护本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刘跃进说,具体而言,应当进一步加强来往、加强联系、增加互信;进一步加强在打击毒品犯罪领域情报信息的及时互通与共享;进一步加强在侦查办案和具体执法行动方面的协同作战、互相配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会切实承担起在地区打击毒品犯罪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对本地区相关的国家,会尽自己所能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刘跃进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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