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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户两年四次买到假农资 多部门处理半年未解决

2014年05月30日 01:4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在维权长达半年、历经省内外6次检测后,河南省西平县4名种粮大户于近日终于拿到了13万元的赔偿,但对于期间漫长维权之路的苦不堪言和对农资造假的忌惮却远未打消。

  近年来,猖獗的农资造假屡禁不止,且随着规模种植的扩大,假农资产销模式也不断“创新”,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越来越大,而农资监管漏洞之大令人担忧。

  “先吃饭后旅游,谁会想到他们会卖假化肥”

  2013年9月,为冬小麦备耕,包地近千亩的西平县种粮大户樊勤学、毛文中、李玉真、崔留臣以每吨2400元的价格,先后两次从该县农资经销商温忠献处,购进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先化”牌和“旺三秋”牌复合肥共计47吨、11万多元。

  “11月初,小麦刚出苗,就发现不对,”樊勤学说,“隔着犁沟,一样的小麦品种,人家的麦苗发青发黑,而我家的麦苗发黄发枯。”随后,樊勤学找到毛文中、李玉真、崔留臣,发现其余3家的小麦都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凭借多年经验,4名种粮大户判断,自家苗情的长势不好和化肥缺钾有着很大的关系。为了确定苗情不佳的原因,2013年12月,4人商量到西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而检测结果让其大吃一惊。化验结果显示,总养分含量45%、氮磷钾含量应该分别为25%、14%、6%的两种复合肥,实际的总养分却分别只有37%和32%,其中钾的含量更是只有不到2%。

  遭遇假农资,令4名种粮大户追悔莫及。毛文中说,购进化肥时,厂商和经销人员在县城组织了规模庞大的促销活动,“将百十名大户叫到一起,先吃饭后旅游,在县城最大的饭店整了足足十几桌,谁会想到他们会卖假化肥?”

  为了维权,4名种粮大户开始向厂商、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工商局反映假化肥问题。仅仅对于不合格化肥的认定就经历了半年多,期间更是经历了省内外6次检验:4名种粮大户向记者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他们曾分别委托西平县质检所、驻马店市质检所、正阳县质检所进行了3次检验,西平县工商局曾委托河南省质检院进行了1次检验。此外,厂商和西平县农业局也曾分别委托漯河市质检所和山东省菏泽市质检所各进行了一次检验。

  令4名种粮大户没有想到的是,在其3次自检和工商部门检验结果高度吻合(两种含量45%的复合肥养实际含量只有37%和32%)的情况下,农业部门的检验结果却显示,两种复合肥料的养分含量分别达到43%和42%,接近生产标准;而厂商检验的结果更是令人吃惊:两种复合肥料的养分含量分别为43.2%和45.1%,甚至超过了生产标准。

  “钱花了,路跑了,到头来还是没结果”

  由于各部门检验结果大相径庭,4名种粮大户举报假化肥近半年,却迟迟拿不到赔偿。“部门检验一次,我们只能复检一次,”樊勤学说,“县里检验费每次300元,市里每次600元,省里每次1000元,这还不算食宿和路费,钱花了,路跑了,到头来还是没结果。”

  对于检验结果的异常,西平县农业局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答应农户“调查此事”的回应也迟迟没有结果。2014年2月和3月,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工商局认定,樊勤学、毛文中等人购买的先化牌和旺三秋牌化肥系不合格产品,分别依法对西平县经销商温忠献做出了罚款54000元和10000元的处罚。而截至2014年5月,温忠献并未向农业执法部门缴纳罚款,远超15日的罚款缴纳期限。

  据记者采访,事件中被检验为不合格的两个化肥品牌尽管为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但从组织生产到包装、销售则全部由河南区的销售代表张海清负责。张海清承认,2013年9月曾向经销商温忠献卖出先化牌、旺三秋牌复合肥47吨,均为贴牌生产,其中4吨多从安徽购进,其余40余吨则是由位于漯河市临颍县的百年皇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徽的货放得时间稍长,质量可能会出一些问题。”

  在此期间,涉嫌生产不合格化肥的企业和经销商却仍在经营。对此,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工商局认为,“生产不合格化肥的企业不在西平县,超出了我们的执法范围,也不归我们管。”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姚国强说,“按照规定,我们对查处的每种肥料只有最高不超过3万元罚款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其他强制执行的办法。”

  由于部门协作不畅,截至记者采访时,临颍县质检部门尚不知道辖内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随后,记者向河南省漯河市百年皇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求证产品质量问题,这家设计年产30万吨复合肥的公司除拥有在河南省质监局备案的、与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生产申请书外,居然无法向质检部门提供委托生产合同、生产记录以及出厂自检记录等材料。

  临颍县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谷红磊说,按照国家规定,质监部门对石化行业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查,其中定检由省级质监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期间除省里下发文件进行抽检外,市县质监部门不得再次检验,“所以产品质量主要靠企业出厂自检,质监部门并不掌握每个批次产品的质量。”

  “打假维权的部门不少,而真正打掉的假却十分有限”

  2014年5月初,记者介入河南西平县4名种粮大户购进假化肥事件调查后,据农户反馈,不到数天,多部门处理半年、悬而未决的农户赔偿问题居然迎刃而解,4名种粮大户顺利拿到了13万元的赔偿。

  事实上,种粮大户对于漫长的农资维权和农资造假的忌惮远未打消。据樊勤学介绍,这已是两年内4人碰到的第4次假农资事件。2012年春,樊勤学因为买到假农药导致80亩花生近乎绝收,赔了十几万元;同年秋,因为买到假化肥,樊勤学“至少收入16万元”的160亩小麦只收了7万元,“一年两季减产、绝收,最后靠银行的15万元贷款才抵住外债”;2012年秋,因为买到假除草剂,结果“草长得比庄稼还高”,毛文中说,“假药的事儿还没完,2013年又碰上了假化肥。”

  对于假农资的忌惮,种粮大户的心态也颇值得玩味。据了解,为了避免买到假农资造成损失,近年来,许多农区流行农资赊账销售,一旦发现假农资,农民可以不付款或者少付款。但据种粮大户介绍,实际上,能在当地做农资生意的都是“面上的人”(当地有关系有势力的人),“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办个红白大事儿,还得仰仗这些人,一般损失不大也就算了。”

  “打假维权的部门不少,而真正打掉的假却十分有限,”专业农资打假人士李鑫认为,假农资在农村盛行屡禁不止,和农资行业集中度不够、发展不规范、行业普遍投机心理重有关,当务之急是通过行业整顿从源头规范生产企业的行为,从长远看,亟须引导行业整合,理顺农资产学研体制,培育龙头农资企业集团。□记者 李鹏 郑州报道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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