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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法分子盗取出国留学生QQ号 诈骗家属80余万

2014年05月30日 15: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诈骗案。6名被告人专门盗用国外留学生的QQ号,利用其骗取国内父母钱财共计80余万元,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至1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3万元至39万元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吕飞隆等6名被告人(均系广西宾阳县人)采用加入中国留学生QQ群,以“留学生”的名义与这些留学生交流,获取留学生的相关个人信息,并利用技术手段盗取该留学生的QQ号,在该留学生下线后伺机冒充该留学生本人向国内亲友发信息,编造同学、老师急需用钱等理由骗取现金。

  当资金汇入被告人指定的账户后,他们迅速通过网银转账功能将该银行卡上的资金转移至事先准备的另外一批二级银行卡账户上,并联系专门的取款人持二级银行卡从广西宾阳县当地银行取出现金。

  在整个诈骗过程中,6名被告人实施了诈骗环节中的一个或数个行为,共用部分诈骗工具,相互协作,先后成功骗得8名留学生的国内亲友现金共81.4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吕飞隆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6名被告人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有共同的诈骗故意,在同一诈骗场所相互共用诈骗所需的银行账户、手机卡等,相互提供诈骗款到账后转账等帮助,且诈骗所得部分用于分赃或共同花费,上述行为导致了犯罪危害结果的扩大化,应认定为共同犯罪,遂依法以诈骗罪对6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韦慧 裘立华)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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