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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某职业学院一处长诈骗获刑 炮制假毕业证书

2014年06月04日 07:4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担任招生处处长,却给其他学校学生提供虚假毕业证书。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世奇有期徒刑三年。

  黄世奇在担任江西某职业学院招生处处长期间,得到一个讯息:外省某职业学院没有经过国家批准,就擅自扩招了一批学生,招生时还承诺会为这批学生解决就业。现在这批学生连学籍和毕业证都没有,学院正为此事犯难。

  黄世奇在没有经过本学院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杨某(另案处理)联系上外省这所职业学院,谎称能以联合办学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学生学籍和毕业证的问题。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黄世奇所在学院要调剂和预留2007年300名二年制普通专科招生计划,并发放教育部网上可查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法院判决认定,2007年12月16日,黄世奇以转账方式收取了中间人杨某转来的外省某职业学院15万元。2009年6月,外省某职业学院将黄世奇提供的300份毕业证发放给学生后,却发现这些毕业证都是虚假毕业证,在教育部网站查询不到。

  2009年8月26日,黄世奇归案,但拒绝供述犯罪事实,而是把责任全部推给中间人杨某,因杨某一直没有到案,致使该案主要事实难以查清。渝水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依法对黄世奇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并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全力查找中间人杨某。

  公安机关经过多番努力,终于找到了中间人杨某。杨某到案后,该案主要犯罪事实水落石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及时将黄世奇诈骗案重新提起公诉。(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章翠红 吕兵香)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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