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应聘足浴技师之机偷4部手机 被判刑后悔莫及

2014年06月11日 09:0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利用到足浴店应聘之际,女孩小刘“顺手牵羊”,同一天内两次作案,共偷走他人4部手机。昨日,小刘被阎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对庭审过程还进行了网络直播。

  22岁女孩小刘是富平县人,曾在足浴店打过工。今年3月18日,小刘来到阎良区胜利路一家会所应聘足浴技师,趁他人不注意,小刘窜至会所二楼的休息室,将放沙发上正充电的一部白色三星手机和一部白色OPPO手机装入口袋,然后逃离现场。

  当天作案后,小刘又来到阎良区延凤路一家足浴店应聘技师,故伎重演,在足浴店一楼休息室,小刘趁人不备,盗走别人放在茶几上的苹果iphone4手机和誉品P860手机各一部,后逃之夭夭。案发后不久,小刘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下午3点,阎良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小刘先后两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440元。法庭经审理,认定小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鉴于小刘是初犯,可从轻处罚,经合议庭审议,最终判处小刘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听到判决后,小刘泪流满面,她说:“都怪我一时起了贪念,触犯法律,也为我的无知行为付出了代价。”(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穆志涛)

【编辑:刘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