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毒瘾难耐持刀抢劫毒品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06月18日 13:29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朱某是浦江人,曾因故意伤害罪两次入狱。他还有吸毒史,毒瘾较大。

  2013年12月20日中午,刑满释放不到一年的朱某毒瘾发作。长期不务正业,朱某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根本没有钱购买毒品。只是毒瘾难耐,他心生一计。

  他找到一名叫阿俊的“毒友”,两人打电话给经常进货的毒贩李某,约对方在浦江城区一个加油站碰面,谎称要买毒品。

  李某见生意上门,欣然前往。朱某称要买10克冰毒,双方很快谈妥了价格。这时,朱某称,要找一个人少的地方验货。李某不知有诈,随朱某与阿俊等人来到一偏僻处。

  朱某趁李某不备,一把抢过毒品,并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柴刀威胁说,“要是不想死,就给我滚!”与李某一起来的刑某,在与朱某争执过程中,左手臂被砍伤。

  因为自己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交易,李某被“黑吃黑”,并不敢报警。哪知 ,一周后,他的同伙刑某落网。警方对刑某手上的伤很感兴趣,一审问,刑某便交待了被抢毒品的事。

  很快,朱某归案。那么,抢劫毒品也算犯罪吗?毒品是国家管制物品,但也是有价值的。朱某采用暴力手段,当场抢劫毒品,其行为也构成了抢劫罪。

  6月13日,由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一审因犯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通讯员 彭文芳 记者 吕艺真)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