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7岁男孩借车上路肇事 家人车主连带赔偿1.7万余元

2014年07月07日 15:12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其实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和多数男孩一样,宝宝从小就喜欢车,大大小小的车模,伴随着宝宝的成长。宝宝最盼望的事,就是快快长大,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然后开车在马路上兜风。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初的一天。宝宝缠着爸爸给自己找辆车练手。当时,宝宝只有17岁,还没有到可以学驾驶证的年龄,自然也没有驾照。父亲拗不过,帮宝宝从亲戚张那里借了一辆车。当天晚上,宝宝驾车沿307国道由北向南行至太原市晋源区高家堡村路段时,撞伤了骑电动车的女子孟。事发后,孟因多处骨折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9万多元。宝宝的父亲支付了其中的7.5万元,孟自己垫付了两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宝宝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孟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因为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孟一纸诉状,将宝宝告上法庭。法院认为,事发时宝宝已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张将车交给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由于肇事车辆上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限额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宝宝的父亲和亲戚张连带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孟十万余元,宝宝的父亲和亲戚张连带赔偿1.7万余元。

【编辑:刘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