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孩记恨自己曾被打 叫朋友暴打对方获刑
2014年07月08日 10:28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因记恨自己曾被殴打,便叫朋友将对方暴打一顿。“如果当时不那么冲动,他打我时我能选择报警,就不会对他造成伤害,连累朋友,自己也不会有这一天了。”站在被告席上时,年少不懂事的小明已然没有了当初的轻狂。
1996年出生的小明家住句容市华阳镇某村,初中毕业后,因迷恋上网无心上学,辍学在家,后在外打工。小明平日里和父母关系融洽,闲暇时的兴趣爱好就是上网玩游戏。
2013年8月底的一天凌晨,小明和初中的几个校友在一起吃晚饭,饭后行至句容市葛仙湖公园时,恰巧碰到曾经殴打过自己的小张(化名)和其朋友。往事浮现眼前,小明觉得心中的怨念难以平复,遂将被打遭遇告诉了身边校友小刚(化名)。小刚嚷着要为小明报仇,便冲上去在小张的左脸上打了一拳。后小张和其朋友转身准备离开,小明和小刚见状,便一起冲上去对小张及其朋友拳打脚踢。最终,小张被打得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后被送往医院。经司法鉴定,小张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小明伙同小刚随意殴打他人犯了寻衅滋事罪,鉴于他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于是依法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小刚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通讯员 周倩 刘光亮 记者 高洁 实习生 胡睿)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