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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立法允许街头摆摊是追求双赢

2014年07月08日 10:54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在马路上摆摊,虽然为城市管理不容,却一直生生不息。在这种博弈甚至经常发生的对抗中,小贩和城管都是一肚子委屈,这一两难问题纠结多年。近日,广东即将立法允许街头摆摊的消息,似乎给解开这个死结带来一线希望。

  该条例草案规定,让街头小贩实行定时定点摆摊,划定一个区域,收取一定费用,集中管理。这一地方法规,之所以成为昨日热点,在于其从法律上承认了小商小贩的合法生存权,是化堵为梳的理念变更。城市对小贩的宽容态度值得肯定,但如果说,凭一张登记卡就能很快终结“游击战”,破解小贩城管“对峙”难题,恐怕过于乐观。

  首先看“划定区域”管理。如果这个区域偏远,不利于做生意,小贩还是会“打游击”;其次,如果费用过高,小贩仍然会不愿意接受“招安”;其三,对区域内的小贩进行规范,而区域外的小贩依然走街串巷,利润差也会让区域内守法的小贩有“逃离”可能。毕竟,小贩数量太多,没有容纳进来的又该如何应对?立法是纸上的,让纸上法律化解现实矛盾,路还很长。

  城管和小贩在街头频起冲突的根源在于,城管要秩序,小贩要生存。他们之间真的无法和谐吗?一些国家和城市的成熟管理经验已经说明,小贩并非天生就是市容的“疮疤”,管得好也可以成为城市风景。如果疏导可以实现执法者和小贩在街头的和谐共存,不是值得一试吗?广东立法的亮点就在于,政府搭台、小贩唱戏,再配以管理,只不过这个步子可以再大一点。一条路走不通,就得换条路试试。在承认小贩存在合理性的同时,用法律和管理智慧实现双赢,这应该是广东立法带给其他城市的启示。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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