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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有钱不发带着工程款“失踪”被判刑一年

2014年07月08日 15:58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赖掉21名工人的逾7万元工钱,包工头王某竟玩起了“失踪”。日前,他被马尾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7月29日,来自四川的王某与林某某签订了泥水施工承包合同,负责承包建设马尾区亭江镇某公寓楼项目的泥水(瓦工)工程,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95元。此后,王某陆续雇佣了夏某某、杨某甲、杨某乙等多名工人到工地施工。其间,他从林某某处领取了部分工程款,并支付工人的部分工资逾5万元。

  2012年11月,王某以工程款未到为由,一直拖延支付工人的工资。

  实际上,林某某先后6次按照工程进度共支付给王某工程款逾9万元,其中还多支付了逾1万元。只是王某经过核算,觉得承包这个工程项目亏本了,所以迟迟不肯支付工人工资。

  在工人们的多次催讨下,王某索性关掉手机,带着剩余的逾4万元工程款偷偷跑回四川老家。

  被欠薪的工人集体到马尾区人社局报案。马尾区劳动监察大队对王某进行欠薪催讨,告知他应于2013年1月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他至今尚欠21名工人的工资逾7万元。

  2013年11月,民警在四川将王某抓获归案。

  马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7万多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记者 陈鸿星)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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