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与小三生子致离婚丢工作 拒认私生子又被告

2014年07月17日 10:51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男子出轨生下孩子,遭小三逼婚,事情闹得单位上下皆知,男子因此失去工作并与妻子离婚。

  与小三决裂后,男子因拒绝承认私生子被告上法庭。庭上,他出示与孩子断绝关系的协议以图摆脱抚养负担。

  记者昨从法院得知,该协议被法官认定无效,因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推定两人为父子关系,判决他每月须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

  出轨生下儿子后不想认

  今年初,江夏女子小陈向东湖高新法院递交诉状,她要为自己不到一岁的儿子讨要抚养费。

  小陈说,2年前她与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男子葛某(化姓)相识,葛某称自己已有家室,但与妻子关系不好,迟早要离婚,并对小陈展开追求,不久两人同居。同居后不久,小陈就怀孕了,于去年夏天生下儿子小葛。有了孩子,小陈要求葛某兑现诺言离婚迎娶她,但是葛某反悔了,两个人关系因此逐渐破裂并分手。

  “自打孩子出生,他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小陈于是拿着出生证上法院状告葛某,出生证上写着孩子父亲是葛某,母亲是小陈。

  法庭上,葛某承认与小陈发生婚外情,并指责小陈曾到其单位大闹,导致他丢了事业单位的工作,还被迫离了婚,“如今一无所有,还要靠父母接济生活”。但是他斩钉截铁地说小葛不是他的儿子,他不会支付抚养费。

  断绝关系协议被判无效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葛某掏出一份协议。

  这份协议是葛某与小陈闹翻后写下的,里面除了约定葛某与小陈分手的事项外,着重强调了他与孩子没有任何关系,小陈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他和他的家人,他也不以任何方式骚扰、探视孩子,没有权利过问孩子的抚养事宜,与孩子永久不相往来。

  “我不承认与孩子的父子关系,也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葛某说。

  因葛某拒认孩子,法官建议葛某与孩子做亲子鉴定以确定是否有父子血缘关系,对此,女方小陈表示愿意配合,但葛某再次拒绝了。

  法院最后认定,出生证上载明葛某是孩子的父亲,葛某虽对此一再否认,但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来证明,因此法院推定小葛与葛某的父子关系。小葛虽是非婚生子,法律规定其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葛某作为其父亲必须负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

  而对于葛某拿出来的那份协议,法院认为与国家法律相悖,其效力不予认定。上月底,法院最终判决葛某每月要支付小葛抚养费800元。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袁黎 实习生周莉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