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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贿241万藏床底不敢花 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2014年07月18日 09:3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参与广州亚运城市政三标段、广州市国际体育演艺中心的相关工程项目审核时,当时还不满30岁的彭鑫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逾240万元。记者获悉,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3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2416320元,上缴国库。

  彭鑫华是广东丰顺人,今年5月才满30岁,大专文化。案发前,他是广州智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职员。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1日广州智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就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广州智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及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负责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及成果报告的审核工作,并以其名义出具成果报告和盖章确认。

  2012年7月至2013年初,彭鑫华在从事上述相关工程的结算复核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40万元、港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16320元)。

  其中,2012年7月至8月期间,彭鑫华在负责广州亚运城市政三标段工程的工作过程中,收受承接该工程的中铁二十五局的项目经理章某所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2012年12月,彭鑫华在负责广州市国际体育演艺中心(NBA球馆)泛光照明系统工程的工作过程中,收受承接该项目泛光照明系统工程的广州良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另案处理)所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2012年底至2013年初,彭鑫华在负责广州市国际体育演艺中心(NBA球馆)土建、装修工程的工作过程中,收受以广州建筑集团名义承接并负责该工程土建及装修项目的肖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20万元、港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16320元)。

  虽然收了240余万元的钱,彭鑫华却都没有用。他称,所收的钱都没有使用,怕暴露也不敢存银行,就把钱藏在租住的出租屋的床底下,用两个箱子装着。

  2013年1月17日,彭鑫华向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记者林霞虹)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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