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原韩城市煤炭局局长索贿70万元被判刑11年
2014年07月23日 08:5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010年8月至2013年5月任韩城市煤炭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的陈均良,因为向煤矿索贿70万元,被判刑11年。法院宣判后,陈均良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上诉。
陈均良原系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010年8月至2013年5月任韩城市煤炭局局长、党总支书记。2014年3月19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渭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逮捕。(记者 石俊荣)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