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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求与妻子离婚自揽债务 赖账被告上法院判赔

2014年07月23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成功与妻子离婚,李某在法庭上承诺由他偿还向妻子姐姐的借款,离婚后却赖着不还,为此被前妻姐姐告上法院。日前,广东省始兴县法院依据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判决李某偿还借款7000元。

  2006年,李某因修建新房资金不够向妻子的姐姐借款7000元,鉴于是亲戚关系,当时没有立借据。2008年,李某与其妻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为达到离婚目的,李某在法庭上承认借其妻姐7000元的事实,承诺由他偿还,并经离婚判决确认。

  孰料,离婚目的达到后,李某却一直赖着不还。前妻姐姐曾多次找李某协商未果后,于日前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借款7000元。庭上,李某辩称,该借款早在2008年与前妻离婚一个月左右,就给了前妻,由她偿还给其姐。

  始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李某欠借款7000元,有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其称已将该借款给了前妻,由前妻偿还,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李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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