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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法院邀请200余名中学生参加庭审(图)

2014年07月24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重庆大足法院邀请200余名中学生参加庭审(图)
中学生参加重庆大足法院法庭庭审。 张志清 摄

  中新网重庆7月24日电 (张志清 曾相强 刘贤)记者24日从重庆大足法院获悉,该法院通过邀请中学生参加庭审、采取“圆桌审判”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其刑事审判庭获得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重庆大足法院重点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分别到当地的龙岗中学、双塔中学等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大足中学、大足职教中心、中敖中学、田家炳中学等学校的200余名学生参加法庭庭审,印发法制宣传制品10000余份,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在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方面,重庆大足法院也做足“功课”。

  首先是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其次是协调公诉机关施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起诉和审判制度,联合辖区司法机关建立健全《重庆市大足区未成年人涉刑案件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和《重庆市大足区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制度》。

  该法院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证失足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免受歧视。

  此外,大足法院采取“圆桌审判”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专门组建少审合议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在庭审中引入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正,寓教于审,也取得良好效果。

  大足法院方面表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真正做到庭前有社会调查评估,庭中有法制宣传教育,庭后有心理帮扶和矫正。根据未成年人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后果、情节、成长经历及监管条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矫正的角度正确适用刑罚,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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