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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女与嫖客因嫖资起争执 "哥哥"救美捅死对方

2014年08月05日 10:1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赵某自认侠肝义胆,尽管与妹妹相识不久,但妹妹一个电话求助,他立即拔刀相助,谁知下手太重,将人捅伤致死。昨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终审判决,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事件的引发者是一名姓豆的失足妇女,2012年12月25日下午,豆某相约一个约50岁的男子酒后来到位于西固区的出租房内,支付嫖资后二人发生性关系,期间因某些问题中止交易,就嫖资是退还还是不退还的问题上,豆某与男子发生争执,于是,豆某打电话叫来本案被告人赵某为自己撑腰。

  赵某与豆某相识不过10天,但赵某接到电话后十分讲义气地赶到现场,一进屋就与50岁男子纠缠厮打,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男子右小腿部捅刺一刀后逃离现场。不幸的是,该男子因右胫后动脉及静脉断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该案的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在处理纠纷时,不能采取正确方法,发生冲突后持刀捅刺他人并致人死亡,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捅刺被害人的部位在下肢,且仅捅刺一刀,伤害行为有节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赵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赵某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省高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记者 许沛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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