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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何妨留着贪官“墨宝”作反面教材

2014年08月19日 09:2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如何处理落马贪官留下的“墨宝”似乎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最近,中国石油大学就因此而陷入舆论漩涡:先是刻意用火箭模型遮挡住了落马“著名校友”的题词署名,后又将学校新闻网上与其有关的报道悉数删除。

  一直以来,某些官员对题词秀书法的热情超乎寻常,处处留墨。回顾过去,在落马官员中,常见有“题字癖”者,田凤山、成克杰、胡长清、王有杰等巨贪在任上都留下了不少“墨宝”,题词覆盖风景名胜区、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地方。其中胡长清属于“高产”书法家,坊间流传这样一个段子:“东也胡,西也胡,洪城上下古月胡;北长清,南长清,大街小巷胡长清。”更为滑稽的是,胡长清至死都对“书法家”的身份念念不忘:“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免费给你们写字,天天写,每天给你们写一幅。”

  酷爱题词、题字的落马官员“书法家”们也许没想到,自己龙飞凤舞的墨迹,一俟乌纱落地,便在一夜之间也成了让人汗颜的“遗羞”。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对待贪官的“墨宝”,人们比较一致的做法是:一遮了之或一铲了之。其实,这是非常可惜的。不妨换一个角度看,落马贪官“墨宝”会不会有着另一种“收藏价值”呢?比方说,可不可以将贪官留下的书法作品特别是纸质书法集中在一起,搞一个贪官书法展览。当然这个展览不是书法艺术意义上的,而是置于反腐倡廉主题教育的展厅,旨在让人们看一看贪官的题词内容是如何和他们的行为纯属“两张皮”的,那一幅幅书画的背后又上演了怎样的肮脏交易?对于刻在石头上的题词,我觉得也没有必要“遮字”或毁掉,可以移植他处,甚至可以放在那里,不是更能让人睹物思人永远吸取教训吗?至于一些店名题字,没有任何政治意义,但留无妨,铲去无益。为什么就不能“立此存照”,给人一种警示呢?

  即便从艺术的角度说,愤而铲去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我们知道,书法是封建科举时代官员们的必修课,历代封建统治者和大小官员为宣达政念、展示风流而热衷题刻。有学者指出,现在一些官员爱秀书法,一方面是想彰显自己是个“雅官”、“儒官”、“文化官”;另一方面则是想借此体现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毕竟很多地方并不是一般人就能随便题刻的。我觉得,官员选择书画作为修身养性的兴趣无可厚非,应该理性看待官员的书法爱好,只要不是通过书画敛财搞腐败,我想官员秀一秀书画总比整天灯红酒绿吃喝玩乐要好得多。

  不错,人品与书法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书者应该在学习书法艺术的同时,不断提高个人的修养。但对“书如其人”之类不能过于机械地解释。对于一些喜欢舞文弄墨的贪官,我们还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如果贪官确实写得一手好字,我们不妨承认它,并能容忍其作品的存在。或者从另一种“收藏价值”出发,将其视为难得的反面教材,以此作为警示自己的参照物、警示牌,岂不善哉!孙建清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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