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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自称“公检法全熟”骗120万 与妻同获刑13年

2014年08月22日 15:2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母亲被拘留后,男子金某委托律师帮忙办理取保候审,可前后花了120万元母亲仍被羁押。金某报警后,律师宋某及其妻子李某最终因诈骗罪分别获刑13年。

  捞人 母亲被拘 忙托朋友找律师办取保

  金某的母亲骆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朝阳警方拘留后,金某忙托朋友赵某联系律师办理取保候审。2012年1月,通过赵某的引荐,金某认知了律师宋某,可他前后花费了120万元,取保候审都没办下来。金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了警。

  打点 律师称公检法全有关系 不断要钱

  金某称,2012年1月15日,他在赵某家见到了宋某及其妻子李某,两人都自称是律师。

  宋某听完金某介绍的情况,便称“这事好办,我在东西城、朝海丰等区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认识人,市检察院、法院也有人,肯定能把你母亲捞出来”。

  金某称,宋某还称他会先从朝阳看守所找关系给金某母亲打点,让其少受点罪,费用要6万元。随后双方签订委托授权书。之后,宋某夫妇又陆续以打通关系、请人吃饭为由向金某索要了38万元。

  2012年6月,宋某对金某说,其母亲的案子已到检察院,还得再疏通那边的关系。 于是金某借了20万元交给宋某的妻子。

  7月初,宋某说还得托人,需要钱,金某为此又借了50万元。8月10日,宋某再次表示“天津市公安局的人要把人提走,如果真的提走,这事就不好办了”。

  宋某还称,一旦人被带走,罪名都要改。现在他已经托关系把骆某的罪名改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多判10年。要是提到天津就变成经济合同诈骗了,起步就是10年,随后他提出再要50万元打点。

  这次,金某只得委托赵某帮忙,赵某拿出仅有的30万元,并称剩下的可以打欠条。

  报警 律师及妻子同获刑

  2013年1月13日,金某接到一名王女士的电话,对方称曾和骆某关在一起,现在出来了,有事要见金某。一见面,对方就说金某可能被骗了,因为骆某在看守所并未得到特殊照顾,也没有天津公安局要把其提走。对方还称,金某请的律师最长一次有50天没去见骆某。

  为此金某再次约见宋某,询问钱都用在何处?宋某解释说要保密,称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办案方法。金某随后还得知,为能够继续担任辩护律师,宋某还骗骆某给儿子写信嘱咐不要换律师。

  宋某归案后承认,目前自己的事务所只有他和妻子两人,妻子李某还不是律师。他也承认收取了金某120万元,但称是以律师费和办案费的名义索要的。

  骗来的120万元,宋某除了一部分用于律所的日常开销,还在海淀博雅西园买了一处房产。宋某最后承认自己根本没能力通过关系为骆某减轻刑罚。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39岁的宋某伙同37岁的李某于2012年1月至8月,骗取金某120万元。赃款未退赔。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宣判后二人上诉,一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文/记者 王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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