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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勾结电厂工人偷880吨煤 转卖获利后分赃

2014年08月25日 08:2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8月21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罕见的团伙盗窃案。检察机关指控,5名货车司机由于业务关系,发现来宾A电厂内放置有很多用于燃烧发电的煤炭,在工厂工人的配合下,如入无人之境,先后从工厂拉走了共880多吨煤炭卖掉,获利后大家平分。

  当日上午9时许,庭审开始,由于本案涉案人员众多,牵扯人员较广,庭审引来100多人旁听。这次受审的共有11人,其中5人是货车司机(最小年龄27岁,最大37岁),3人是电厂放炭员,另外3人是电厂门卫,他们全部被指控犯盗窃罪。

  来宾A电厂是一家国有企业,平常需要燃烧煤炭进行发电。兴宾区检察院指控,去年,司机何某、黄某、陆某珍、陆某由于经常帮人开货车拉煤给来宾A电厂,发现电厂的煤场储存有很多煤炭,于是便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先是和煤场的放炭员、门卫套近乎,最后达成了相互配合的协议。去年10月2日开始,何某、黄某、陆某珍、陆某等司机,在放炭员韦某喜、蒙某、陆某意和门卫韦某、石某、覃某的协助下,几乎天天都明目张胆地开车进煤场去拉煤。直至当月15日,先后盗走了电厂煤炭15车,每车约50吨,总量约800吨。

  每次偷出成车的煤炭后,他们以每吨70元的价格卖给了外面的两个老板(另案处理),得款后进行分赃。两个老板又以每吨130元的价格,将所有煤炭分别卖给了宾阳县建华搅拌站和来宾裕达搅拌站,从中获利。经鉴定,被盗煤炭每车价值3250元,15车总价值48750元。

  去年10月16日,当何某、黄某和另一货车司机黄某刚,再次勾结电厂的放炭员韦某喜和门卫韦某采取同样手段,从电厂的煤场内拉出两车共82.48吨的煤炭。岂料,当日在拉煤炭去销赃的途中,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经鉴定,这车煤炭价值5361元。

  21日晚上7时许,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记者 黄必成 通讯员 杨帆)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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