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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发现前男友吸毒便分手 遭威胁恐吓敲诈勒索

2014年08月26日 14:5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为向前女友敲诈勒索钱,借口对方拿了其毒品,对其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获款1.7万元。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银汉双有其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银汉双退赔被害人现金1.7万元。

  银汉双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3年9月刑满释放。同年10月某晚,银汉双认识了发廊服务员韦珍珍。随后,两人开始交往。之后,韦珍珍发现对方吸毒,就不与其来往。为报复对方,银汉双就想敲诈她一笔钱。

  同年11月18日,银汉双带着4名男子窜到韦珍珍所在的发廊内,称韦珍珍拿走其毒品,先以语言威胁,然后又掐住对方脖子,要其归还价值2.5万元的毒品或给付现金。韦珍珍不得不将借来的及身上的现金,共1.7万交给对方。同年12月21日,银汉双再次到发廊内找韦珍珍,因其不在,便威胁发廊老板找到韦珍珍。迫于压力,发廊老板只好打电话给韦珍珍,让其与银汉双通话。在通话中,银汉双威胁韦珍珍把剩余的8000元钱交给他。发廊老板趁机报警,银汉双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汉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他人拿走财物为借口,采用要挟、恐吓、殴打他人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银汉双的犯罪情节及其在刑满释放不到两个月内又重新犯罪,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事实,遂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河池日报 吴昀懋)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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