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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物流原董事长李建中因贪污受贿被判二十年

2014年08月26日 1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8月26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范跃红)26日,在浙江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上,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刚披露,浙江华东巨化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建中(副厅级)已在2013年11月,被法院一审判处犯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

  据工商登记资料中显示,华东巨化物流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140万元。其大股东为上海华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占有50.98%的股权,而巨化集团占有39.02%的股权。

  刘晓刚透露,浙江华东巨化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建中(副厅级),在企业面临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为了给自己及华东巨化班子成员谋利,在未向华东巨化、股东会及两大股东汇报的情况下,多次与所有华东巨化经营班子成员和上海神和公司执行董事徐珺文商议,确定由华东巨化经营班子成员个人与徐珺文个人合作设立浙江神和公司,挪用公款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册成立新公司。

  同时,还伙同公司班子成员,采用私分小金库资金及虚开发票到华东巨化财务帐上套现私分的手段,共同侵吞华东巨化资金284万余元。

  此外,李建中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索贿受贿74.2万元,伙同班子成员共同受贿32.6万元。2013年11月,李建中被法院一审判处犯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

  案发后,李建中的妻子李某为其退赃30万元,田凤友的妻子董某为其退赃57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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