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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员工私卖汽车零件获利1.5万元被判10个月

2014年08月27日 09:1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获悉,因将库房内的零件私自出售获利,宝马4S店的售后服务部保修员王某被石景山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石景山检察院指控,2013年六七月间,王某利用在京顺宝公司担任售后服务部保修员,负责保管汽车索赔零件的职务便利,将库房内部分汽车索赔零件私自出售给邹某,获得赃款15000余元。

  2013年8月4日,王某在单位员工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在诉讼过程中,王某的亲属协助其退缴赃款15000元。当天,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

  石景山法院经过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邹某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记者 孙思娅)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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