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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看守所“失陷”:警示须防权力失控

2014年09月06日 08:4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究竟是什么样的一股力量,令看守所事故频发?再审视近年来发生的“躲猫猫”“洗澡死”等恶性事件,内在原因都不外乎是看守权力失控。

  尽管哈尔滨市公安局已抓获两名脱逃犯罪嫌疑人,但一场“人事地震”不可避免地降临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所长,当日值班副所长和民警,已被停职接受调查,相关部门还增配警力,对看守所进行全面整顿。

  发生如此严重的脱逃事件,固然有凶手狡诈残忍的一面,但根子还是在监管问题上。从央视曝光的内部监控视频看,该看守所严重违反监管工作规定,存在多处漏洞。对此,有关人员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级部门迅速进行人事调整和纪律整顿,也是当务之急。

  然而,这种应急措施能否“药到病除”,还值得怀疑。据延寿县看守所前工作人员透露,2005年该看守所就曾发生过犯人逃脱案件。一名狱警违法将犯人带到自己家里干活,结果犯人逃跑。当时,看守所所长等15名工作人员被撤职,仅剩一个内勤和一个副所长。但令人遗憾的是,9年后,该看守所再次“沦陷”。

  脱逃犯人—严肃查处—脱逃犯人,延寿县看守所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究竟是什么样的一股力量,令看守所事故频发?再审视近年来发生的“躲猫猫”“洗澡死”等恶性事件,内在原因都不外乎是看守权力失控。

  看守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体系,相对于接受处罚或被临时羁押的人员,执行法定监管职责的看守人员具有绝对权威。按照既定的制度设计,看守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上级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业务领导,加之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实施的法律监督,这种强大权力理应得到有效约束。

  然而,恰是这种封闭性和低于监狱的看管级别,容易给监督者造成信任错觉。而一旦监管不作为,加之遇到寻租、获利等诱惑,这种权力便会急剧膨胀,露出“有法不依”“有禁不止”苗头。据媒体报道,该看守所存在犯人用金钱收买看守人员、违禁吃喝等现象。不难看出对看守权力的监控,已松至何等严重的地步,发生重大脱逃事件,只不过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而已。

  权力失控之烈,甚于洪水猛兽。目前,《看守所法》正在酝酿中,在健全人身权利、诉讼权利保障制度的同时,还应构建常态化的权力监督和预警防范机制,确保看守权力健康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特约评论员欧阳晨雨)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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