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干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追责党委纪委
2014年09月16日 11:14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后,门头沟机关干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接受处罚,还要追查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党委、纪委的失职渎职责任,并加大曝光力度。
昨天,门头沟区在全市率先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党政机关干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便是此次推出的新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此前,门头沟区为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全市率先推出了“处级干部任岗前廉政考试制度”,凡区内拟任的处级干部候选人,须在上岗前通过廉政知识及相关法规测试。“今后,区里将把这种制度常态化,固定化,改为每年至少定期举行1至2次处级干部党纪法规学习测试,使干部掌握履行职权的‘红线’,知晓触犯法纪的严重后果。”门头沟区纪委负责人说。
“不仅处级干部需要定期‘考廉’,村干部一级也要定期接受廉政测试。镇里已对15个村的村主任和村书记,提出了明确要求,须加强廉政知识学习,镇党委、纪委将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还将成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党委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张昕)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