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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违宪现象仍然存 依法治国要树立宪法权威

2014年09月22日 15:0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韩大元指出 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宪法 但目前违宪现象仍然存在 必须强化宪法监督程序

  推进依法治国最核心的是要通过宪法来治理国家。9月20日,在纪念五四宪法制定六十年学术研讨会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表示,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宪法,要树立宪法的权威,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

  韩大元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宪法,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所以我们谈依法治国也好,推进法治中国也好,最核心的是要通过宪法来治理。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党的活动必须在宪法范围内;二是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宪法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最高依据。宪法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础还是执政党执政的基础。

  在依宪执政方面,虽然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第五条也规定,一切政党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但有些党组织有些领导干部仍然没有把宪法作为最高的国家根本法,仍然用领导的意志来代替宪法。

  通过宪法来治理国家,关键是要树立宪法权威。

  韩大元认为,推进依法治国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在依宪治国方面,宪法权威还没树立起来。违宪现象还是存在的,党的权威和宪法的权威之间有时候会产生冲突,应该以宪法的权威为基础。

  对此,韩大元建议,依法治国要回到宪法上,所有的政党社会团体个人都以宪法为最高的准则,执政党要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一切跟宪法相抵触的党的政策都是没有效力的。

  第二,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的程序,宪法要得到很好的实施,必须有一个程序,要强化宪法监督程序。

  第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要保障宪法的治理要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

  韩大元预测,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宪法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宪法在社会共识的形成,公民权利的保护,国家利益的维护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只有宪法发挥作用,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记者 梅双)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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