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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出台 建设过硬队伍

2014年09月26日 1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出台建设过硬队伍
四川监狱系统强化铁规禁令建设过硬队伍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安源 摄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安源 摄

  中新网成都9月26日电 (记者 安源)26日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举行四川监狱系统强化铁规禁令建设过硬队伍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同时,《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发布,以此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据了解,四川全省监狱民警队伍整体上政治素质高、综合技能强、作风建设过硬,为四川监狱实现脱胎换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转型跨越重大突破和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是一支忠诚可靠、能打胜仗、值得信赖的队伍。

  “当前民警队伍中极少数民警在作风上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建设过硬队伍是坚持执法为民现实要求,是根治作风顽疾的迫切要求。”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表示,治理作风顽疾必须以强化铁规禁令的执行力为关键,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要求班子做到的、一把手先做到;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先做到,坚决根治“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进一步梳理了现行队伍管理制度,从做人、处事、用权等方面为民警划出了“底线”和“红线”,按“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为领导干部划定了履职“黄线”,明确了什么是铁规、哪些是禁令,基于此《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出台。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要求各监狱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民警职工,帮助民警职工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强化底线意识、黄线意识、红线意识。今后对于违反铁规禁令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超越底线,坚决给处分;敢闯黄线,坚决摘“帽子”;触碰红线,坚决脱警服”。同时,要求监狱纪委监察、政工、督察部门敢于“唱黑脸”、“动真格”、“硬碰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完)

  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

  1.严禁传播谣言、参与炒作、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扰乱社会秩序;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3.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监管区、特别是严禁为罪犯传带、提供使用违禁物品;

  4.严禁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

  5.严禁索要、收受、借用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和接受吃请;

  6.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7.严禁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从事非公务活动;

  8.严禁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9.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警服等警用装备及物品;

  10.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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