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强收摊位费欺行霸市 北京仨菜霸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2014年09月28日 14:08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在上庄早市欺行霸市,强行向其他摊贩收取摊位费近7000元并对拒绝交纳费用的摊主大打出手,鱼贩陈某以及其妹妹和母亲因寻衅滋事罪终审被法院判处2年至1年5个月不等的刑罚。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与其妹及母亲在海淀上庄早市长期欺行霸市,无理向周围商户索要“摊位费”近7000元。2013年2月6日,陈某因隔壁摊主谢某不肯交“摊位费”而与之发生口角,陈某妹妹与母亲对谢某进行殴打,致谢某头部外伤、头皮血肿,经依法鉴定为轻微伤。陈某妹妹也因此受伤。

  上庄村委会主任王某作证,上庄早市土地归属上庄村,后外租。陈某妹妹与母亲无业,村委会照顾陈某,让其在早市卖鱼、卖菜,不收摊位费。目前只有承包方才有权收取费用。

  但据其他摊贩和管理员的证言显示,陈某向卖菜的老李和卖豆腐的姓陶的收过摊位费,如果收不到钱,他妹妹和母亲就会打骂、掀摊,还经常拿刀威胁人。附近居民也证实,经常看到陈某一家威胁商户并收取保护费,要是不给就阻止顾客购买,陈某妹妹收保护费时嚣张地说:“这是我的地儿,不交钱就砸摊子。”

  2012年秋天,某居民看到一名女子买鱼后觉得分量不够要退货,陈某妹妹不仅不退货还骂该女子。陈某则装了一盆凉水从女子头上泼下来。

  为抵制陈某一家的蛮横行为,6名摊主写下联名信:“自2012年,陈某陆续向5个摊点收取‘保护费’,不交钱就打骂、威胁,有时手里还拿着刀,我们多次报警,警察处理完离开后陈某还是老样子,陈某母亲和妹妹也经常辱骂商户。我们希望政府、公安机关能严肃处理。”

  据陈某一家人交代,谢某与其丈夫在他们的鱼摊对面卖手纸和调料,陈某想在谢某的摊位处放鱼,他们为此找谢某夫妻几次,让他们交摊位费或挪地儿,对方不理,事发当天双方打了起来。

  海淀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陈某妹妹与母亲分别被判刑1年8个月和1年5个月。法院同时判决陈某一家向其他商贩退赔收取的摊位费。一审判决后,3人上诉,被一中院驳回。(记者 王巍)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