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忍长期居住地下室 将一儿一女告上法庭
2014年10月10日 09:2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年近八旬的杜先生不忍长期居住在地下室,遂将一儿一女告上法庭。近日,昌平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杜先生的部分诉讼请求。
杜先生现随儿子居住在昌平区天通苑某房屋的地下室内。杜先生诉称,要求子女二人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医药费凭发票各负担二分之一,并要求儿子给自己提供正常的居住环境。昌平法院审理后判决杜先生的一双儿女每人每月给付杜先生赡养费300元,凭票据各承担原告医疗费用的二分之一,并由杜先生的儿子每月给付杜先生租房费用1000元。(记者 何欣)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