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南一男子入室盗窃留下指纹 潜逃两年网吧落网

2014年10月16日 14:1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昌江籍男子李某某,用钢钳撬断他人窗户防盗钢条,入室盗窃财物万余元后潜逃,但现场留下了指纹,公安机关据此对他进行网上追逃。李某某潜逃了两年多后,最终在一家网吧落网。

  李某某今年22岁,在2009年10月29日就因犯盗窃罪被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0年1月26日刑满释放。李某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2011年12月24日晚上8时许,李某某携带钢钳窜至海口海甸岛白沙中村伺机盗窃,很快将目标锁定一栋三层民房。他先爬上紧挨该民房的一间废弃平房房顶,接着用钢钳撬断民房二楼房间的一根窗户防盗钢条,随后潜入房间,将房门反锁。他从衣柜抽屉里放着的手包中盗窃现金人民币5500元,从放在沙发上的女式挂包中偷得现金6000元和1部手机,另外盗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1部等物品。李某某所盗窃的财物总价值13783元。

  警方在现场衣柜抽屉里提取的指纹系李某某左手拇指所留,公安机关据此对李某某网上追逃。今年2月24日,民警在海口×联网吧将李某某抓获。

  对于上述事实,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美兰区法院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783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记者 李美香 通讯员 吕莹玉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