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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毒豆芽案庭审微博直播 被告获刑1年半

2014年10月21日 09:3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清远清城区法院通过微博直播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财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的庭审,引发社会关注。经合议庭合议,一致认为:被告人李某财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据法院透露,被告人李某财从2005年6月开始在清远生产豆芽,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药剂,并卖到市场。今年4月15日,公安机关联合农业等部门依法对其豆芽作坊进行查处,并当场扣押一批豆芽成品、半成品及无根水等药剂,经鉴定其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成分。被告称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每月利润有2000~3000元。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认罪,但辩护人称被告在供述时根本不清楚这些添加剂与6-苄基腺嘌呤的区别,以为是同一样物品,属于误解。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表示,被告承认在2005年6月已经开始使用无根水,而无根水当中也含有6-苄基腺嘌呤成分,因此应认定被告人从2005年6月就开始实施犯罪。

  而辩护人则认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被告人实际开始使用上述添加剂的时间为去年6月,危害不大,请法庭从轻处理。被告辩护人并提供一份卫生部关于6-苄基腺嘌呤的复函,证实6-苄基腺嘌呤在2011年9月30日后才被禁止使用。对此,公诉机关认为该份复函来源不明,不认可其效力。

  法院还邀请了17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和庭审直播。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财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被告表示无意见,不上诉。

  已端掉5个毒豆芽窝点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以来,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先后在辖区四街镇统一行动,端掉多个毒豆芽生产小作坊。

  除了昨日庭审的案件,今年7月11日,执法人员发现3个小作坊违法生产豆芽,并发现牙菌清、668豆芽王1号、头孢氨苄胶囊、无根水、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化学添加药品。7月21日,执法人员在清城区凤城街道办沙田居委会田心村又发现1个小作坊违法生产豆芽。目前,所有涉案人员都已归案,五个小作坊均已被查封。(曹菁)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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