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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6年前骗贷500万逃境外 漂白身份潜回国落网

2014年10月21日 14:22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潜逃16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何某被警方押回西安 记者 翟小雪 摄

  诈骗500万元后,逃到境外,疑犯何某做梦也想不到已经漂白身份的他,会在16年后被警方抓获。近日,“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再传捷报,西安警方成功抓获一名潜逃16年之久的经济逃犯,并于昨日将其押解回西安。

  以“菜篮子工程”为名诈骗500万

  1998年,犯罪嫌疑人何某采用虚报注册资本的方式成立西安五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以在西安市高陵县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项目为名,骗取高陵县崇皇信用社贷款500万元,贷款到期后何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并携款潜逃境外。

  案发后,西安警方从未放弃对何某的追捕,特别是今年7月全国和我省公安机关开展“猎狐2014” 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何某被确定为重点抓捕对象之一。西安警方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与其他警种协同作战,在比对海量信息的基础上,终于发现嫌疑人何某已漂白身份,潜回国内藏匿的重要线索,确定其新的身份和何某在海南活动等重要情况。西安警方果断出击,经过近一周蹲守,终于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将何某抓获。

  警方奉劝境外嫌犯早日自首

  昨日下午1时30分,随着海口至西安的航班落地,何某被押解回西安。

  据了解,何某今年46岁,由于涉嫌贷款诈骗将于高陵县看守所进行羁押。在押解现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通过媒体,正告那些仍然在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境外不是“法外之地”,自首是唯一出路,警方奉劝那些已经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尽快回国投案,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据介绍,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同时通告强调,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也希望了解和知悉外逃人员行踪的犯罪嫌疑人亲友,清醒认识当前追逃形势和大局,及时规劝嫌疑人回国自首。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与警方通力合作。陕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投案举报电话:029-86165399,西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9-86756296。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2011年5月以来,先后从卡塔尔、阿联酋、加拿大、马来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人。  (记者 袁玥)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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